各院(系、所、中心):
预计2011年毕业的在校研究生(包括博士和硕士)在就业落户中需要相应成绩证明,现将办理就业成绩单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1、 预计2011年毕业研究生办理就业成绩单采用集中办理的方式。
2、 办理时间:2010年10月11日至11月30日。
3、 办理时,以院系为单位、提前预约。成绩单应每人一份,加盖“以下空白”、“就业专用”和院系公章,经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到研究生院加盖培养办公室公章。
4、 注意事项:为预计2011年毕业研究生所办理的就业成绩单原件每人一份,仅限于就业落户、签订三方协议时使用。其余所有求职时所用的临时成绩单由各院系自行办理。
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2010年8月26日